關于嚴肅考風考紀、加強誠信考試教育的通知
各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嚴肅考試紀律,倡導誠信考試,杜絕考試違紀行為的發生,現對相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前做好各類考試的考前教育工作
各學院要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誠信考試教育,宣傳有關考試管理、考試紀律及違紀處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提高學生誠信考試、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意識,教育學生端正态度,認真複習。
二、堅決杜絕考試作弊行為
學校期末考試将于元旦後進行,各學院輔導員要深入學生考場,加大巡考力度,杜絕作弊行為。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将于 2016年12月17日進行,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進行,各學院要加強對在校生的管理,堅決杜絕考試作弊、替考、助考現象的發生,一旦發現國家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條款要求進行處罰。
三、工作要求
1.12月21日至23日之間,要求各學院每天對學生進行考勤,掌握學生的具體去向,原則上不予給假,對于因極特殊事由必須請假的學生,學院一定要調查清楚學生的具體事由,并與學生家長确認後方可準假,同時報學生工作處備案。
2.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在學生期末考試期間,做好誠信考試教育工作,加強宣傳與動員,通過各種形式将學生的注意力集中到期末考試複習中,争取在期末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
學生工作處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