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提升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水平,加強學科梯隊建設,優化師資隊伍結構,加大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力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按需引進、服務發展。高層次人才引進堅持與學校總體發展目标相一緻的原則,引進人才要有利于教學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進學科發展和專業建設需要。
(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高層次人才引進要向學校重點發展學科、優勢特色學科、新興交叉學科傾斜;同時要全面考慮補充其他學科發展建設等急需的人才。
(三)擇優引進、确保質量。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加強對拟引進人才的思想品德、職業素養、學術水平和專業技能等方面的綜合考核與考察,堅持科學評價,擇優引進,确保質量。
(四)嚴格審批、強化管理。高層次人才引進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嚴格遵守引進單位考察、校學術委員會論證、校長辦公會研究、黨委常委會審批制度,對于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要強化日常管理與考核,以确保引進效果。
二、引進方式
(一)全職引進個人或團隊
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成員必須符合吉林省的調入政策或公開招聘政策,方可申請辦理相關調入或公開招聘審批手續,調入或公開招聘後即為學校事業編制在職人員。
(二)柔性引進個人或團隊
柔性引進以“戶口不遷、關系不轉、雙向選擇、合同約束”為基本原則,聘期内每年連續在校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或每年累計在校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在校工作時間多于2個月者按實際工作月份發放相關待遇。
三、基本條件
(一)引進個人或團隊成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治學嚴謹,師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
2.本人所研究學科領域在國際、國内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地位,取得過同行專家公認的高水平學術成就。
3.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科研、醫療等工作。
(二)引進團隊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團隊研究方向屬于國際重大科技前沿或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的重點領域。團隊帶頭人的學術水平在所在科研領域具有國際重要影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績,近5年内承擔過國内外重大科技任務,并具有明顯的創新潛力。
2.團隊成員之間應具有長期合作的基礎,一般由3-5人組成。團隊成員應符合學校引進人才的範圍層次标準(具體範圍層次附後),團隊帶頭人原則上應符合引進人才第二層次标準;團隊中應至少有一名核心成員符合引進人才第三層次标準,或兩名核心成員符合引進人才第四層次标準;團隊其他成員應符合引進人才博士标準。
四、範圍層次
根據學科專業發展和師資隊伍建設需要,引進人才分下列五個層次:
(一)第一層次
1.中國科學院院士。
2.中國工程院院士。
3.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4.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萬人計劃)傑出人。
5.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第一名)。
6.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特等獎獲得者(第一名)。
7.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其他人才。
年齡原則上在65周歲及以下。
(二)第二層次
1.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萬人計劃)領軍人才。
2.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千人計劃)入選者。
3.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
4.“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教授。
5.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6.國醫大師。
7.國家級重點學科帶頭人或國家級重點實驗室負責人。
8.在國内外擔任重大科技項目的首席科學家、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主持人、國家自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主持人。
9.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一等獎前兩名、二等獎第一名;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特等獎前兩名、一等獎第一名。
10.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一等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的特等獎第一名。
11.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Cell》、《Science》、《Nature》等期刊上發表論文者。
12.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其他人才。
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及以下。
(三)第三層次
1.國家“青年千人計劃”入選者。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
3.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
4.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5.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得者。
6.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7.全國名中醫。
8.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
9.國家衛生計生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10.省部級科研、教育教學、人文社科獎項一等獎獲得者(第一名)。
1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主持人,自然科學類需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在SCI一區期刊(中國科學院版)發表論文5篇以上;人文社會科學類需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在SSCI或SCI期刊上發表論文8篇以上,或在CSSCI期刊上發表論文15篇以上。
12.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其他人才。
年齡原則上在55周歲及以下。
(四)第四層次
1.省(資深)高級專家。
2.省拔尖創新人才第一、二層次人選。
3.長白山學者。
4.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
5.省名中醫。
6.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博士研究生學曆學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青年項目主持人,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人員,需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在SCI二區以上期刊(中國科學院版)發表論文8篇以上;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技術人員,需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在SSCI或SCI期刊上發表論文6篇以上,或在CSSCI期刊上發表論文12篇以上。
7.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其他人才。
年齡原則上在50周歲及以下。
(五)第五層次
1.“985”、“211”院校,“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博士畢業生。
2.海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博士畢業生。
3.緊缺專業博士畢業生。
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及以下。
五、工作和生活待遇
(一)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1.第一層次人才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配備學術團隊及相關工作人員。
(2)提供科研啟動及儀器設備配套經費不少于1000萬元。
(3)一次性提供購房補貼及安家費用200-300萬元。
(4)除國家工資外,享受校内專業技術一級績效工資;享受引進人才特殊津貼60-100萬元/年。
2.第二層次人才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配備學術團隊及相關工作人員。
(2)提供科研啟動及儀器設備配套經費200-500萬元(人文社科100-120萬元)。
(3)一次性提供購房補貼及安家費用120-180萬元。
(4)除正常工資外,享受校内專業技術二級績效工資;享受引進人才特殊津貼20-50萬元/年。
3.第三層次人才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
(2)提供科研啟動及儀器設備配套經費150-200萬元(人文社科50-70萬元)。
(3)一次性提供購房補貼及安家費用60-100萬元。
(4)除國家工資外,享受校内專業技術三級或四級績效工資;享受引進人才特殊津貼10-20萬元/年。
4.第四層次人才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
(2)提供科研啟動及儀器設備配套經費50-100萬元(人文社科10-30萬元)。
(3)一次性提供購房補貼及安家費用30-50萬元。
(4)除國家工資外,享受校内專業技術三級或四級績效工資;享受引進人才特殊津貼6-10萬元/年。
5.第五層次人才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
(2)提供科研啟動及儀器設備配套經費5-10萬元(人文社科2-5萬元)。
(3)一次性提供購房補貼及安家費用5-10萬元。
(4)享受校内博士崗位獎勵性績效工資。
(5)根據本人業績情況,申請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二)全職引進人才團隊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配備學術團隊及相關工作人員。
2.提供科研啟動經費及儀器設備配套經費500-1000萬元。
以上團隊工作和生活待遇與成員個人工作和生活待遇不重複兼得,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兌現待遇。團隊成員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可以兌現其他個人待遇,包括一次性購房補貼及安家費用、除國家工資外校内績效工資、引進人才特殊津貼等。
(三)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對第一至第三層次人才可柔性引進。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
2.短期在校工作的高層次人才要結合實際情況,按人才的不同層次,協議約定責任、任務及相關待遇。
3.協議期内,按國家政策标準提供本人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用。
(四)柔性引進的人才團隊
1.提供開展教學與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條件,配備學術團隊及相關工作人員。
2.提供科研啟動經費200-500萬元。
以上團隊工作和生活待遇與成員個人工作和生活待遇不重複兼得,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兌現待遇。團隊成員符合柔性引進人才條件的可以兌現其他個人待遇,包括年薪、住房、往返交通費等;團隊成員不符合柔性引進人才條件的,按照“一人一議”的方式,确定具體個人待遇。
六、工作程序
(一)制定及發布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按照學校下達的用人計劃通知,各單位根據學科、專業發展建設需要,向人事處提出下一年度高層次人才或團隊引進計劃,并對任職條件、工作目标等提出明确要求。人事處負責組織對各單位提出的計劃進行審定,按照人才引進的基本原則,兼顧需要和編制指标情況,統一協調、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學校人才引進計劃,并報校長辦公會審批,計劃審批通過後面向社會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有意向來校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需要聯系招聘崗位所在單位,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1.個人簡曆;2.學曆學位證明、任職證明、職稱證明;3.論文、論著目錄,近五年以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的論文檢索報告;4.主持或參與的科研項目立項書、結項證書以及專利、獎項等科研成果材料;5.兩封同行專家的推薦信。團隊還需提交團隊基本情況簡介,包括研究方向、成員構成等。招聘單位應積極聯系适合人選或團隊,并會同人事處負責對拟引進人才或團隊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後填寫《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引進高層次人才審批表》或《伟徳国际官网登录入口引進人才團隊審批表》,并将有關材料一同報學校人事處。
(三)資格複審及拟聘審批。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學術委員會中相關學科專家,對申報人員的資格條件及業績情況進行複審認定,初步确定其入選層次及相關待遇,提報校長辦公會研究、黨委常委會審批。
(四)簽約聘任。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批通過的拟聘高層次人才或團隊與學校及招聘單位簽訂聘任合同,正式聘任。
七、管理與考核
(一)日常管理與考勤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實行合同管理,學校以合同方式明确雙方的責、權、利以及違約責任。各招聘單位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進行日常管理與考勤,并将考勤結果按月提交人事處備案。
(二)聘期内年度考核
按照聘任合同規定的責任與任務,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每年年底由招聘單位組織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聘期内年度考核,考核等次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并以此作為下一年度學校支持政策與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相關待遇的依據。考核不合格者,學校責令其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制定出具體整改計劃。
(三)聘期滿考核
全職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少于5年;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少于3年;聘期結束由招聘單位及學校共同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進行聘期滿考核,考核其是否完成了合同約定的工作内容。
目标任務及聘期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合同中約定的體現标志性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項目及獲獎等。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務應明确列入聘用合同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完成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務以外的科研成果、項目及獲獎按學校相關獎勵辦法執行。
(四)違約責任
1.若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或團隊未能完成約定工作任務,應按照合同約定追回其已享受的相應待遇。
2.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或因該方原因解除合同,如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八、其他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積極為人才營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充分發揮引進人才的作用,及時督促檢查人才崗位目标完成情況,并适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引進人才或團隊有違反法律和有悖學術道德、師德行為規範的,停止享受引進待遇,并取消其引進人才或團隊資格,學校予以解聘,并按照合同約定條款追回其已享受的相應待遇。
(三)學校建立引進人才聯系人制度。由學校指定用人單位黨政負責人聯系引進的人才,了解和關心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情況并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四)學校在編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或教學、科研團隊,可按照本辦法相關條款申報第一層次至第三層次人才或團隊資格,經學校審核後,簽訂目标管理合同,享受與引進同層次人才相同的薪酬待遇,與現有薪酬待遇不可兼得,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兌現。
(五)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年齡根據崗位需求可适當放寬。
(六)為保證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持續性,學校每年将引進高層次人才經費納入年度财務預算。
(七)學校各附屬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具體文件。
(八)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人事處負責解釋。學校既往相關政策與本文件不一緻的,以本辦 法為準。